学校全称:长海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地 址: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21号 邮政编码:116599 电 话:0411-89889728 邮 箱:dl-chzg@163.com 报名热线: 王老师:13942038942 梁老师:15524885078 |
关于举办配乐诗朗诵比赛的通知浏览数:50次
为了让学生更好的领略诗文魅力,感受诗歌的韵味美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;更好地弘扬传统文化,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,营造朝气蓬勃、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经教务处、语文教研组研究决定,开展本次诗歌朗诵比赛活动。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参赛选手: 每个班级自选两名学生参加比赛(采用独自朗诵的形式) 二、参赛作品内容:现代诗歌 三、参赛要求: 1、时间三到五分钟; 2、运用普通话朗诵,运用好语音、语调等技巧; 3、声音清晰响亮,富有感情; 4、手势和表情运用恰当自然。 三、评分标准: 满分10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平均分。 1、时间少于三分钟或超过五分钟扣掉0.5分; 2、普通话差,轻重音、语速等技巧把握不准,扣掉0.5分; 3、声音不够清晰响亮或感情不饱满,扣掉0.5分; 4、忽视手势和表情,扣掉0.5分。 四、奖项设置: 两个年级组共设个人奖10名(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6名)。 五、评委成员: 语文组教师及学校领导。 六、比赛时间和地点: 比赛时间—6月14日,地点—学校前操场。 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 七、几点说明: 1、请各班于6月10日前,将本班参赛的学生名单、朗诵内容和配乐报给本班语文老师; 2、自行准备诗文内容及背景音乐。
长海职业中专语文组 2013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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