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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全称:长海县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

地    址: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21号

邮政编码:116599

电    话:0411-89889728

邮    箱:dl-chzg@163.com

报名热线:

王老师:13942038942

梁老师:15524885078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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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生安全公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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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创造一个安全、稳定、和谐的育人环境,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安全公约如下:

一、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
二、遵守门岗管理规定,不爬墙进出校园,进入校门须穿校服,未办理外借手续,学校公物不得私自带出学校。

三、凡来校师生员工的亲戚朋友需要留宿过夜的,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能留宿。

四、严禁学生私自到海边、水库、溪流、池塘等地游泳、戏水。

五.严禁师生以各种形式参加赌博,坚决杜绝不良风气。

六、学生在公路上行走,必须遵守交通规则,骑自行车不得载人,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。

七、禁止学生带明火进入校园,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炉、蜡烛、打火机等,不准破坏电路。

八、上下楼梯、楼道靠右走,不追逐、嬉闹,发现楼梯拥挤,应自觉维护秩序,不争先恐后。

九、注意饮食卫生、不买“三无”产品,不吃不卫生的东西,防止食物中毒。

十、禁止师生非法持管制刀具、打架斗殴、辱骂他人,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,除医药赔偿外,还将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十一、禁止偷窃他人财物、破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,偷窃破坏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报有关部门处理。

十二、禁止学生进入游戏网吧、歌舞厅等学生不宜的营业性娱乐性场所,禁止学生进入网吧上网。

十三、严禁学生上课、自习课时间在教室外或校外游荡。

十四、禁止师生恶意拨打报警电话或骚扰电话。

十五、师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安全设施,发现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。

以上公约希望全校师生共同遵守。

长海县职业中专

2011年3月